公司党委决定开展向彭枫同志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 2017-05-17 信息来源: 国网湖北电力

本网讯 510日,公司党委下发《关于开展向彭枫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全体干部员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司核心价值观,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和“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价值标准深深根植于信念和行动之中,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营造良好的氛围。

彭枫是国网武汉供电公司路灯管理局洪山工区小灯维护班班长,三十多年如一日坚守在路灯建设维护岗位上,诚心待人、本心做事,敬业乐业、尽职尽责,生产零事故、服务零投诉,架起了党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深受客户群众和领导同事的信赖和敬重。他曾获得“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好人”、“荆楚楷模”、“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楷模”和公司“文明建设标兵”、“劳动模范”、“十佳班组长”、“感动湖北电网十大人物”、“最美国网人”等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彭枫同志把平凡生命融入到为民服务的长期实践之中,在老旧社区、背街小巷默默书写“中国梦·国网情”的动人故事,彰显“红领先锋”的价值创造和时代风采。他的先进事迹和可贵品质,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司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

《决定》号召,全体干部员工要学习他不忘初心、衔泥筑梦的家国情怀。深刻认识“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延伸”“中国梦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人民梦”,把对国家和民族的深厚感情,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岗位行动;深刻认识“干好本职工作,就是真的爱国”,以“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朴实情怀投身科学发展,脚踏实地地诚实劳动、创造价值;融家庭情感与爱国情感为一体,将“小家”与“大国”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同命相依,传承良好家风。

要学习他专心致志、深耕密植的敬业精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践行“农夫精神”,完成好电力“二十四节气表”确立的目标任务;坚持一张好的蓝图一干到底,践行“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坚持和谐社会共建共享,践行“微雨精神”,借势借力、实干巧干,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要学习他言行一致、言出必行的诚信品质。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传承中华民族诚信立身、一诺千金的优良文化传统,在处理对内对外、对上对下的关系中,以真诚之心,行信义之事;大力建设诚信企业,履行企业承诺,信守商业合约,树立诚信典型;努力消除诚信缺失,旗帜鲜明地反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次充好、滥竽充数,见利忘义、出尔反尔等行为。

要学习他温柔敦厚、一视同仁的友善态度。争做一个好人,深怀一颗仁爱之心,最大限度地体谅他人,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争做一个好员工,把做好供电服务的本职工作和做好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树立责任央企的品牌形象;争做一个好公民,立足岗位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为建设和谐社会不遗余力。

《决定》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注重统筹兼顾,凸显学习实效;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迅速掀起向彭枫同志学习的热潮。将学习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开展“喜迎十九大,建功在岗位”主题实践、“聚焦改革:怎么看与怎么办”主题宣传教育、“红五心供电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选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不断丰富“鄂电群英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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