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四批出台措施降电价,合计可减轻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支出超过1000亿元,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第一批: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涉及降价资金432亿元。第二批: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涉及降价资金216亿元。第三批: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涉及降价资金173亿元。第四批:2018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特急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目前8项降电价措施实施后,尚未达到降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地区,再部署3项措施。